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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2025-11-06 14:22 黄磊    (浏览量:)

确保我院2025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公开、公正、有序、高效”开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转专业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学〔2014〕4号)、《湖北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湖工教字〔2024〕7号)以及学校《关于做好2025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为统筹协调全院转专业工作,保障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学院成立2025年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乐波、邓春晖

副组长:龚先砦、魏伶俐

成员:周鑫、黄磊、殷海鸿、肖云端、王祖根、张敏、王娟、张敏霞

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和监督集中转专业报名与资格初审组织院内转专业的资格审核、考核测试与录取评审审议并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协调处理转专业过程中的各类问题接受师生咨询与监督,确保全过程公开透明。

二、集中转专业

本年度集中转专业严格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5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和《2025年转专业日程安排》执行。学院负责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做好政策宣传、资格初审及材料汇总报送工作,并配合教务处完成后续流程。

所有关于集中转专业的报名时间、考试安排、资格审核、转出与录取规则、成绩公示等环节,均以学校教务处发布的正式通知为准,学院不另行制定具体规则。

三、院内转专业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有序”的原则,全过程接受师生监督。

二)总体要求

1.学生须确有拟转入专业的特长或兴趣,或因身体、心理等原因不宜在原专业继续学习,并提交家长知情同意书。

2.拟转入专业须符合学生高考招生类别及选考科目要求(详见《湖北工程学院2025年招生计划一览表》)。

3.每位学生限报一个转专业类别中的一个专业,即“集中转专业”与“院内转专业”不可兼报,多报者取消资格。

4.院内各专业转出人数不限;转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2025级新生班级人数的10%(不含跨院转入人数)。

5.所有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依规处理。

)各专业转入条件

1.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高考类别为“3+1+2”模式且首选科目为“历史”、再选科目包含“政治”的学生;或“3+3”模式中必选“政治+历史”的学生。拟转入人数不超过该专业2025级新生班级人数的10%。由思政系主任牵头组建3人考核小组,通过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学生的思想政治素养、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及专业匹配度,按考核成绩排名确定拟转入名单

2.法学专业:高考类别为“3+1+2”模式且首选科目为“历史”的学生;或“3+3”模式中必选“历史”的学生。拟转入人数不超过该专业2025级新生班级人数的10%。由法学系主任牵头组建3人考核小组,通过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学生的法律基础知识、逻辑推理能力与综合素质,按考核成绩排名确定拟转入名单。

3.社会工作专业:高考类别为“3+1+2”模式且首选科目为“历史”的学生;或“3+3”模式中必选“历史”的学生。拟转入人数不超过该专业2025级新生班级人数的10%。由社工系主任牵头组建3人考核小组,通过面试或案例分析等形式,重点考察学生的沟通能力、社会责任感、人文关怀意识及专业适应性,按综合表现排序录取。

)具体工作流程

1.2025年11月7日前,学院制定并提交《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年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至教务处备案。

2.2025年11月10日前,在学院官网、公告栏完成方案公示,接受学生咨询。

3.2025年11月3日至11月6日,学生填写《湖北工程学院本科生院内转专业申请表》,附家长知情同意书,交至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

4.2025年11月11日至11月14日,各专业考核小组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报送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5.2025年11月15日至12月5日,各专业组织笔试、面试等考核测试,形成考核成绩及拟推荐名单,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

6.2025年12月10日前,学院将审议通过的拟转入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教务处复核。

7.教务处复核通过后,由学院在官网上进行公示(期间不少于3日)

8.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完成转入学生编班,并将结果上报教务处录入系统,同时通知相关班主任。

)其他要求

1.所有参与考核工作的教师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杜绝徇私舞弊;学生须诚信申报,严禁伪造申请材料。

2.转专业名单一经学校正式发文批准,学生必须按规定进入新专业学习,不得退回原专业。

3.学院转专业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监督,监督电话:0712-2345281,邮箱:hgjwbgs@hbeu.edu.cn。

4.咨询联系方式: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殷老师13607299347

法学专业:老师15072692129

社会工作专业:老师18871234473

学院办公室:张老师0712-2345496

5.实施细则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严格按照《湖北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湖工教字〔2024〕7号)及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附件3:湖北工程学院本科生院内转专业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6:湖北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大学英语》(一)考试大纲.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1:家长知情同意书(模板).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2025年转专业日程安排.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7:湖工教字〔2024〕7号 《湖北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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